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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纪检监察审计区域中心检查组对我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信息发布     作者:党群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集团公司工作要求和安排,北京纪检监察审计区域中心检查组于2018年5月9日对我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首次会议上,检查组组长杜浩维书记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和要求,纪检监察与审计处就我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参加会议的所纪委书记彭东霖要求相关部门认真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为期1天的时间中,检查组一行对我所相关制度建设、五项费用台账、公务用车、公务用房、干部培训、业务支出、因公出国(境)管理以及重大节点检查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在检查情况反馈会议上,杜浩维书记宣读了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指出:“11所党委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五项费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措施等相关制度。在重大节日前能够及时宣贯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下发廉洁过节通知,提醒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所党委有关规定。节后,所纪委组织检查五项费用台账,提出整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增强。所党委、纪委重视对下属公司的监督检查”。同时,指出我所在制度建设、五项费用台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参加会议的田陆屏书记对检查组的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将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党组二十二条措施的深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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